广东省居民身份证办理流程
相片采集
居民身份证数字相片采集主要采取市场化模式,可以通过社会合法登记的照相馆(点)、经检测合格的自助照相设备等途径采集。
交验材料
连州市户籍居民以及在连居住、就业、就学的省市外户籍居民(不含港澳居民和台湾同胞),可以向户口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户籍派出所(办证中心)申请领取、换领和补领居民身份证,需交验以下材料:
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
1.居民户口簿。
2.广东省居民身份证数字相片采集检测回执。
3.未满十六周岁居民由监护人陪同申请领取的,应提供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和监护关系材料(能证明申请人与监护人关系的居民户口簿或出生医学证明等,下同)。
补领居民身份证
1.居民户口簿或居住地签发的有效居住证。
2.广东省居民身份证数字相片采集检测回执。
3.未满十六周岁居民由监护人陪同申请补领的,应提供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和监护关系材料。
1.原居民身份证。
2.广东省居民身份证数字相片采集检测回执。
3.未满十六周岁居民由监护人陪同申请换领的,应提供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和监护关系材料。
对符合规定的,公安机关应当当场受理,对校验材料不全的,应当一次性告知群众所需补齐的材料。居民身份证申领原因必须严格按照公安部标准、依据申请人实际情况进行选择。
居民申请领取、换领、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,可以同时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,包括异地申请的。
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换领的,可以在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之日前三个月内申请。